為提供正確且正向愛滋病防制宣導資訊,請各校定期檢視、更新春暉專案網頁,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5 月 10 日臺軍(二)字第 1000078364 號函及教育部 100 年 4 月 11 日召開「愛滋病防制教育委員會 100 年度第一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教育部為防制學生濫用藥物,於民國 79 年 12 月訂頒「各級學校防制學生濫用藥物」實施計畫,另鑒於菸、酒、檳榔為學生藥物濫用之先趨物質,復於民國 80 年起,啟動「春暉專案」,含括菸、酒、毒、檳榔、愛滋防制教育等五大面向。
三、鑑於網路資訊快速流通與容易取得,請各校應定期檢視春暉專案網頁並予以更新,避免出現錯誤資訊或負面及歧視愛滋感染者等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