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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提醒】有關本縣100年度1至6月「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請款案,請通過審核學生之設籍學校於5/16前掣據請款,謝謝!

一、依據府教特字第 1000077857 號函辦理。
二、請通過審核學生之設籍學校於 5/16 前掣據請款,並於 100 年 6 月 30 日前依地方教育發展簡化流程作業,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頌本府辦理核結,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馮怡雁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1-05-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5-16 09:25:00
點閱數: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