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調查
【更正公告】有關99學年度辦理午餐業務有功人員之敘獎案,請各校轉知午餐秘書及相關承辦人於100年6月20日前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1064號調查表,逾時不候。
一、本案依據花蓮縣政府暨花蓮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執行要點辦理,另有關敘獎額度因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要點條文尚在增訂中,故今年度仍依照 98 年午餐執行要點敘獎額度辦理。
二、嘉獎次數及人數分配依各校供應方式及供餐人數有別,各校敘獎額度請詳閱附件。
三、本案係調查各校是否有校長之敘獎,本處只彙整校長之敘獎,倘學校有報校長之敘獎,俟收到校長敘獎令後再依權責自行發布其他人員之敘獎,倘學校無校長之敘獎,請學校填表後仍要於 100 年 6 月 30 日前逕行核定後副知本府人事處。
四、若依規定減少授課時數者,不予以敘獎。(目前仍按照要點規定,有減課者均不予敘獎)
五、本案業已於 100 年 4 月 20 日午餐研習中告知各校,今年度採統一簽辦作業模式,逾時不候,請各校配合辦理!
補充:本案人數計算以國中小學生為主,不包含教職員工及幼稚園人數部分(本案依據:花蓮縣政府暨花蓮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執行要點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