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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防制校園霸凌準則草案」公聽會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6 月 7 日臺軍(二)字第 1000089406B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防制學生霸凌行為,特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擬旨揭準則草案,本草案預定於 6 月份辦理 3 場次公聽會,各場次時間、地點及報名方式詳如附件資料所示。

三、請鼓勵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及學校教師、學生代表或家長積極參與惠賜卓見,俾利教育部蒐集各方意見,提升防制校園霸凌之周延性與可行性。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余晨慧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37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6-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6-07 16:57:00
點閱數: 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