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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學生參與水域活動頻率漸增,務必落實水域安全,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生,請各校加強宣導。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6 月 14 日臺體(一)字第 1000100334A 號函辦理。
二、依據「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 100 年截至 6 月 7 日止計 17 名學生溺水死亡,其中 6 人為國小學生、 2 人為國中學生、 5 人為高中職學生、 4 人為大專校院學生。
三、教育部再度重申,請依據「兒童及少年安全實施方案」,落實嚴守至野溪、河川等水域戲水之規定,並加強安全教育宣導,辦理水域活動教學時,務必規劃完善之安全配套措施,確實宣導相關安全注意事項。
(一) 請家長與學生應特別注意各項校外活動之安全性,參與運動時應注意:
1、尋求安全的運動環境。
2、足夠的熱身活動。
3、避免運動傷害意外發生。
4、注意身體水分補充。
5、運動後維持身體保暖。
6、切勿過於激烈或超過身體負荷之運動。
(二)參加水域運動時尤須注意:
1、游泳應在合格標準游泳池,並有救生員在場。
2、從事水域活動務必穿著救生衣。
3、聽從指導人員指示。
4、切勿擅自脫離團隊。
5、水域活動中,請勿跳水、嬉戲、玩鬧。
四、依據教育部 100 年 6 月 7 日「100 年度第 1 次水域安全會報」會議紀錄,請各校配合辦理。
(一) 各國民中小學:
1、依據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 18 條規定,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
2、利用多元宣導管道,妥善規劃學生溺水事件預防、應變與復原等措施,結合學校、觀光、消防及民間救生團體等單位,建構水域安全網絡。
3、利用 LED 電子字幕機及網路資源,強化宣導效能,降低溺水事件發生率。
4、妥善規劃暑期及假日育樂團隊,提供學生參與安全的水上活動機會。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1、適時透過朝會、班會及家長會等方式,並利用學校網站、成績單、簡訊及電子郵件之管道,進行宣導。
2、暑假前及暑假期間返校日利用家庭聯絡簿等機制發送宣導公告(如附件 2 ),提醒家長務必留意學童戲水安全,從事水域活動時,一定要選擇安全地點,不要靠近危險區域,且學生宜有家長陪同,避免單獨出遊。
3、建議設有游泳池學校於假日及暑假期間,開設游泳體驗活動,提供學童游泳戲水安全地點,並提升游泳池使用率。
4、辦理水域活動教學務必注意場地設備、救生員資格與素質及課程實施之安全掌控等事項,應進行行前教育及相關注意事項宣導,並應建立緊急事件處理模式。
五、請有效運用公布之安全或危險區域相關資訊,進行宣導及防制措施。
(一) 教育部學生游泳能力網站(http://www.sports.url.tw/),包含溺水事件發生率較高之水域、相關單位公布的防溺須知、水域活動安全常識等資訊。
(二) 水域活動安全宣導動畫 8 輯(每輯 30 秒),放置於前揭網站及本部體育司網頁供相關單位下載運用。
(三) 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登山防溺篇(網址: http://www.nfa.gov.tw/nfa_k/)。
(四) 交通部觀光局臺灣觀光資訊網→水域遊憩活動安全宣導(網址: http://taiwan.net.tw/w1.aspx )。
(五) 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防救災數位學習網→水上活動注意事項(網址: http://124.199.65.72/elearning/)。
六、檢附「水域安全宣導公告」1份,請各校自行下載運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鐘鈞傑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1-06-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6-16 10:17:00
點閱數: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