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35465

轉知 【轉知】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辦理100學年度『信東生技癲癇之友獎助學金甄選』,請各校鼓勵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踴躍申請之,謝謝!

一、宗旨:
為獎勵在學的癲癇朋友,能不畏懼疾病的困擾,努力完成學業,特設此項獎、助學金。

二、獎學金申請對象:
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大學、研究所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三、助學金申請對象:
就讀於小學且家境清寒之癲癇朋友。

四、獎、助學金名額暨金額
1. 獎學金對象共 53 名,以下為各組別名額與獎金
(1) 國小組 20 名,每名新台幣貳仟元。
(2) 中學組(含國中、高中職)30 名,每名新台幣叁仟元。
(3) 大學以上 3 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
2. 助學金對象共 20 名,每名新台幣叁仟元(僅限就讀國小學生申請)。

五、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贊助單位: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各地區癲癇病友會

六、申請資格
1. 申請者需附 99 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操行成績甲等( 80 分以上);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 70 分以上。
2. 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家境清寒証明文件。小學生若兩者皆符合,僅能擇一申請。
3. 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 新生申請者:
(1) 國中新生請檢附小學六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2) 高中/職、五專新生請檢附國中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3) 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4) 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5. 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6. 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 101 年 2 月 11 日之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受獎人(或受委託人)未能出席會員大會者視同放棄,該會將不再予以補發,唯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7. 該會補助受獎同學車馬費(台北市、新北市除外,外縣市以自強號來回票計算)。

七、申請時間
100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
為方便作業,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
資料備妥後請寄至 10549 台北市敦化北路 155 巷 66 弄 41 號地下室「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秘書處 收。

八、申請資料:以下資料,除第六項缺一不可,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否則恕不受理)。
2 、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 、成績單:包括學業、操行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 、完整的癲癇日誌:包括發作的型態、次數、腦波檢查結果、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發作的日期、服藥狀況之紀錄等資料。
5 、醫師證明表: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
6 、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可加分)。
7 、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家人或導師代筆)。
8 、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家人代簽。

九、評審辦法
經審核通過者由本會個別通知,並於本會網站(http://www.epilepsyorg.org.tw/)公告。

十、附則
1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活動詳情及相關申請表件請自行參閱相關網址或附件檔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馮怡雁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1-08-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8-18 14:32:00
點閱數: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