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瞭解南瑪都颱風造成學校災損情形及所需修復費用,請依下述說明辦理:
一、天然災害發生,學校若有災損情形,請於 24 小時內逕至教育部校安中心-表報作業-填報天然災害災損;再將本表於 100 年 8 月 30 日 16 : 00 前傳真至教育處國教科彙整,傳真電話 8462782 或以 Email 寄至 hcf62118@seed.net.tw 。等各校各項災損金額估算確定後,再至教育部校安中心(表報作業)修正填報天然災害災損資料。
二、檢附天然災害肆虐校園環境後復原作業流程圖、天然災害處理速報表【 花蓮縣 】、花蓮縣政府申請國軍支援救災需求表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