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推動101年度客語生活學校計畫,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請各校踴躍申辦。
一、本案業已以 100 年 8 月 26 日府教輔字第 1000146249 號函諒達。
二、計畫依據: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100 年 8 月 12 日客會文字第 1000011787 號函。
二、本計畫以學校(園、所)為單位提出申請, 100 年度原已有申請客語生活學校請用舊有帳號密碼登錄網站。 101 年度欲新申請之學校(園、所),請向本府教育處承辦人聯繫,並發 Email 至 bestlee@ms28.hinet.net 信箱,俾利協助提供新帳號密碼。
三、計畫補助經費係以推動客語生活化相關活動運用為限,用於加強客語教學、辦理客語社團及客語情境布置等。
四、本計畫之教學鐘點費,原則用以支應學校客家社團、客語藝文展演,及客家民俗才藝等,並請依教育部「教學鐘點費支給標準」規定辦理。
五、舉凡客語歌唱、客語戲劇指導、才藝競賽、客家美食教學、文化資產參訪、客家傳統文化傳授,如做甕菜、擂茶教學等學校教育特色發展,以及如客家獅、客家偶戲、客家藍染、客家草編、客家古蹟文化遺產導覽等特殊客家技藝指導傳承,都可以申請。
六、本案申請期限為 100 年 9 月 26 日前,詳細內容請參閱前述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