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0學年度第1學期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就學補助請領之相關附件下載。
一、旨揭補助款請領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請各園所自本(100)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23 日止將經濟弱勢加額補助相關申請資料備齊後送至本府,另免學費補助相關申請資料於 9 月 26 日至 10 月 7 日止送至本府辦理審核撥款事宜。
二、請各園所確實依申請作業檢核表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另「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 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經濟弱勢加額申請表」及「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申請確認單」請家長確實勾選補助內容並簽名或核章,送審當日請備齊所需資料並依序排列,倘有所附資料不齊全或未依序排列者,本府將不予受理。
三、請各園所確實申報,經查如有不實或將幼生補助款做不當支用,除應繳回虛報之補助款外,並依相關規定予以糾正、減班或撤銷國幼班設置,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檢附申請作業檢核表、經濟弱勢加額申請表、經濟弱勢加額黏貼憑證用紙、私立幼稚園經濟弱勢加額領款收據、免學費全日制黏貼憑證用紙、免學費半日制黏貼憑證用紙、私立幼稚園免學費領款收據、切結書等相關表件共計 8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