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檢送國立臺南大學表揚「傑出校友」實施辦法及第24屆傑出校友推薦表各1份,請踴躍推薦。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00 年 9 月 1 日南大校友字第 1000012411 號函。
二、為表揚國立臺南大學歷屆校友秉持立校精神及理念,熱心公益,對國家社會有具體特殊貢獻或成就者,以樹立校友楷範,發揚南大(南師)精神,特訂定本辦法。
三、國立臺南大學表揚「傑出校友」實施辦法及第 24 屆傑出校友推薦表如附件。
四、請於本(100)年 9 月 30 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寄至國立臺南大學校友服務中心,或 E-mail 至 alumni@mail.nutn.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