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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04

有關臺北市政府函知該市某學校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發生未依傳染病防治法通報疑似結核病事件,請各級學校注意避免發生類似情事。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 100 年 8 月 26 日府授衛疾字第 10037511400 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學校辦理學生健康檢查作業,發現某生胸部 X 光檢查結果為疑似肺結核時,未依傳染病防治法通報當地衛生局,直至 9 個月後始由醫院通報,以致延誤防疫時機。
三、 爾後學校如發現疑似傳染病個案,請務必立即通報衛生單位,共同防治傳染病疫情。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236291
公告時間: 2011-09-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9-08 16: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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