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申請「100年度精進教學子計畫一」、承辦「100年度精進教學子計畫一全縣研習」之學校及「國民教育輔導團各小組(子計畫二)」,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為因應教育部精進教學計畫運作訪視,請本縣申請及承辦 100 年度精進教學計畫之學校(含全縣研習、策略聯盟、學校本位、教師學習社群)及國民教育輔導團各小組,彙整 100 年度精進教學計畫運作成果相關電子檔,上傳至本縣「精進教學計畫網站」_「活動成果」區。
二、請於各項活動辦理結束後盡速將成果相關電子檔上傳,以利成果展現與檢視,請勿等到年底經費核銷結報才上傳。
三、視各校上傳情形決定是否辦理到校輔導訪視。
四、感謝配合!並請注意時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