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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內政部委託財團法人呂旭立紀念文教基金會辦理「家庭暴力相對人預防性服務方案推廣暨成果發表會」。

一、依據本府 100 年 10 月 5 日府社工字第 1000178226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家庭暴力防治網絡單位倡導家庭暴力相對人預防性輔導工作之重要性,促進其發展家庭暴力相對人預防性服務方案,並強化相關專業輔導人員之教育訓練,本( 100 )年委託財團法人呂旭立紀念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呂旭立基金會)於北區及南區各辦理 1 場次家庭暴力相對人預防性服務方案成果發表會,邀請國內、外經驗豐富之團隊進行成果發表,促進國內家庭暴力相對人預防輔導實務經驗累積與專業發展。
二、 有關本研討會辦理場次、時間、地點及各直轄市、縣(市)報名場次原則說明如下:
(一) 北區:訂於 100 年 10 月 31 日(一)及 11 月 1 日(二)假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綜合大樓二樓展覽廳(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1 段 129 號)辦理,建議苗栗以北縣市、離島地區及東部縣市以參加北區為原則。
(二) 南區:訂於 100 年 11 月 3 日(四)及 11 月 4 日(五)假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八樓演講廳(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 51 號)辦理,建議臺中以南縣市以參加南區為原則。
三、 有關本研討會參加對象為從事家庭暴力防治網絡成員包括家防中心、衛生局、地方法院、婦保團體,
四、 為利本訓練之進行,各機關薦送相關人員報名參訓時,建請同意給予公差假,全程參訓者,將頒給研習證書,符合公務人員資格者,並將登錄 14 小時終身學習時數。
五、檢附本計畫簡章乙份,請轉知相關人員依前開說明三於 100 年 10 月 25 日前逕向財團法人呂旭立紀念文教基金會網站進行線上報名。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施瓊湄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6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10-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0-12 13:25:00
點閱數: 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