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36615

【特急件】請符合「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要點」之學校,於10/17日前填妥附件後回傳。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0 月 13 日臺國(四)字第 1000182224A 號函辦理。
二、本要點包含公私立國民小學一般班級、藝術才能班、特殊教育班(集中式身心障礙班及分散式資源班)及資賦優異班,不含幼稚園及學前特教班。相關實施要點請逕自縣公報下載。
三、本縣 101 年度受補助學校共計 15 間:
公立國小:
明禮、明恥、新城、吉安、稻香、化仁、
太昌、鳳林、光復、瑞穗、中城、富里、
中原
私立國小:
海星、慈濟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曾若玫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9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10-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0-14 16:42:00
點閱數: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