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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教育部補助並辦理發包公告金額以上之「防水隔熱工程」的學校,請至線上填報(編號1237)填寫「規劃、設計、專案管理、監造單位簽證專技人員資料」,詳如說明:

一、本案受補助學校且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防水隔熱工程」者,名單如下,請確實填報:
三民國小、美崙國中、化仁國中

二、相關「規劃、設計、專案管理、監造單位簽證專技人員資料」所需填報內容,請依填報欄位之「說明」欄載明的內容填寫。

三、填報時若有問題,請逕電教育處國教科(許傳方老師,聯絡電話 03-8462860#311 )。

四、因教育處填報系統無指定部份學校填報功能,則非本案受補助學校不用填報。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許傳方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10-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0-21 14:10:00
點閱數: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