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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學生生命教育體驗學習活動」申請事項。

1.審查原則:
A.學校依需求及特色,規劃跨校性或單一學校之學生生命體驗活動。
B.生活體驗活動如戶外教學、社區服務、模擬體驗、實作體驗…等、
2.補助工作項目與經費上限:
A.跨校性活動:每案最高補助 10 萬元。
B.單一學校活動:每案最高補助 3 萬元。
3.檢核內容:請備全生命教育之生活體驗學習活動計畫,應加強「生活實踐與體驗」之活動設計。
4.可參考「教育部友善校園工作手冊」撰寫。
5.請於本年 11 月 17 日(星期四)前送件申請。
6.經費申請項目請依教育部補助或委辦經費編列基準表填列,請勿自行新增項目。
7.倘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施瓊湄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5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10-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0-23 16:00:00
點閱數: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