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急~】關於辦理建築物免辦理變更申請書甲式財產卡說明請務必要看
辦理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作業與建管科再三確認
甲式財產卡檢附的是建築物的甲式財產卡
在 H 欄位填寫跟土地謄本的一樣就可以
如果是國有就 05 地方顯示國有 06 就是中華明國
如果是縣有就在 05 地方顯示縣有 06 就是花蓮縣政府法定代理人
請依據土地登記謄本~謝謝大家
只要 F 欄位是縣有就可以~請之前有送甲式財產卡的學校再次確認
甲式財產卡用印可以傳真 8462780~承辦人會幫你們送印
造成大家的不便~請原諒~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