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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4

101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經費編列,有關資本門及經常門之編列,請各校依下列說明事項辦理,謝謝您。

一、依據「行政院主計處 101 年度縣(市)地方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之各類歲入、歲出預算經常、資本門劃分標準,資本門經費包括購置耐用年限 2 年以上且金額 1 萬元以上之機械及設備(含電腦軟體設備費)、交通及運輸設備(含車輛所需之各項配備及貨物稅)及什項設備之支出,亦包含各級學校圖書館及教學機關為典藏用之圖書報章雜誌等購置支出等。
二、據此,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資本門經費編列包括:補助三、補助四、補助五、補助六之設備經費超過 1 萬元以上者,以及補助七採購交通車經費、補助八,皆屬於資本門經費。其餘經費則屬於經常門經費。
三、又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資本門經費不得流用至經常門,另經常門經費除經教育部同意者外,不得流用至資本門。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任宜菁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9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11-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1-08 0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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