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101年度「補助各縣市所屬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優良英語教師出國進修」經費補助之教師,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府教學字第 1000204790 號辦理。
二、為擬定 101 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請有意申請 101 年度補助各縣市所屬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優良英語教師出國進修經費補助之教師,於 100 年 11 月 21 日前將調查表 E-mail 至 s1109@nt.hl.gov.tw 信箱。
三、參加資格:偏遠地區公立國民小學現職編制內合格英語教學優良教師,且實際擔任 3 至 6 年級英語英語教學者申請至英語文系國家在職進修,每名教師酌予補助新臺幣 3 萬元。
四、本案為預先調查,本府將於 101 年辦理計畫申請與審核,惟教師可預先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