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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校盡速填報參加「100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聯合運動會」指導人員敘獎,請依說明辦理。

一、請得獎單位下載附件並依填標說明填寫相關資料寄送至體健科。

填表說明:
一、 依據 100 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聯合運動會競賽規程辦理,上述表格請勿有遺漏。
二、 獲得本次各項競賽第一名且參賽隊伍(人數)達七隊(人)以上之單位始得填報。
三、 擔任職務:以指導老師(教練)及校長為主。
任職機關及職稱:同校教職員僅填寫職稱即可,若非同校則須填寫任職機關(構)及職稱。
四、 依據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要點規定:
【團體賽】:各項參賽選手 10 人以下者,指導教師以 1 人為限;選手達
11 人以上者,指導教師得列 2 人。
【個人賽】:僅獎勵指導教師 1 名。
五、 此敘獎名單請於 12 月 17 日前將電子檔寄至教育處體健科劉金英 jinin41@gmail.com ,為響應節能減碳,請多利用電子郵件寄送,電子檔名請更正為各單位名稱。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劉金英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4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1-12-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2-12 0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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