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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請各國教輔導團注意,因應年度經費控管及核結,請各國教輔導團員100年度9月至11月底代課鐘點費(含每週減課三節和三階培訓代課費)及差旅費務必於12/30前檢附相關憑證報府核銷。

一、依據 100 年度精進教學計畫。
二、因年度國教輔導團代課鐘點費及差旅費經費有限須進行總量控管,請各國教輔導團員含各團行政助理務必將 100 學年度 9 月至 11 月底代課鐘點費檢送「黏貼憑證、印領清冊、月報表、收款收據」正本及「本府核定函」影本各 1 份辦理請撥。 12/30 中午前未補件送達教育處者,因總經費不足不再接受補請撥作業。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林香君
連絡電話: 03-8462860#212
傳真號碼: 03-8462771
公告時間: 2011-12-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2-29 14:20:00
點閱數: 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