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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00年度教育部統合視導,請尚未檢附通過英檢CEF架構B2級以上之相關證明文件(不限本年)影本至教育處學管科之學校,儘速於12月30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寄(送)至教育處學管科(免備文)。

一、依據本府 100 年 11 月 21 日府教學字第 1000208168B 號辦理。

二、本案前請學校至線上填報系統-1301 花蓮縣 100 學年度上學期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通過英語檢測 CEF 架構 B2 級調查表填報;另請於 100 年 12 月 30 日前檢附通過檢測之相關證明文件(不限本年)影本至教育處學管科(免備文)。

三、為辦理 100 年度教育部統合視導,請尚未檢附通過檢測之相關證明文件(不限本年)影本至教育處學管科之學校,儘速於 12 月 30 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不限本年)影本寄(送)至教育處學管科(免備文)。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12-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2-30 08:17:00
點閱數: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