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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助理員申請時間延長至1/31。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師助理員申請作業原訂於學期結束前完成申請,為避免學校因時間過短不及申請,延長至 1/31 ,請各校儘速檢具教師助理員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府憑辦。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陳亮妤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8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2-01-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1-16 19:49:00
點閱數: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