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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校及幼稚園如期完成10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團體保險投保作業並繳付保險費,如說明。

說明:
一、關於保險費,決標金額(招標案號: LP5-100001-2)為每生一年(學童)480 元。下學期學生自繳保費 160 元,政府定額補助 80 元,符合低收入、身心障礙學(童)生及原住民身分等弱勢學生(童)之條件者,由政府全額補助每生(學童)240 元。
二、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學生團體保險,各項作業時程如下:
(一)首批投保作業開始: 101 年 2 月 1 日。
(二)首批投保作業截止: 101 年 3 月 16 日。
(三)首批投保繳費截止: 101 年 3 月 31 日。
二、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暨幼稚園兒童團體保險保單條款」第五條規定:「本保險保險費之繳納,於該學期註冊後 20 天內彙總交付國泰人壽公司……」,請各校及幼稚園務必於收費截止日前完成繳費,以維學生權益。
三、首批投保作業繳費後方得辦理中途加退保,中途入學或就托者,自入學核准日或就托日起發生保險效力,各學校或托育機構最遲應於入學核准日或就托日起 7 日內完成加保作業。若未於 7 日內完成加保作業,以加保日上午零時為生效日。
四、各校於 3 月 31 日保費繳費截止日後,該公司不再受理各校學生團體保險投保人數之修改。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2-02-0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2-03 1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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