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立國中及體中請注意"本府101年2月6日府教輔字第1010020293號函之附件檢附於下
1.本府 101 年 2 月 6 日府教輔字第 1010020293 號函:為鼓勵國中及體育高中辦理擴大免試入學錄取報到學生輔導工作及相關行政措施,本府訂定獎勵標準及獎勵金.
2.為鼓勵國中學生優先以免試入學管道進入高中職五專,
100 學年度免試入學放榜時間( 100 年 4 月 8 日)早於其他入學管道。本府業以函請各國中及早妥善規劃國三下學期課程,並安排擴大免試入學錄取報到學生相關輔導工作,以維持國中教學正常化。另函請體中就擴大免試入學錄取報到學生,規劃課程銜接探索或生活體驗營等相關活動,以協助國中學生提早適應高中職生活,並提供必要之學習扶助。
3.100 學年度擴大免試入學錄取報到學生輔導工作及課程已執行完畢,請各校於 101 年 2 月 10 日(五)前檢附相關執行成果(如附件一)免備文逕送教育處督學室檢核,並提報相關行政人員( 1 校最多 3 人)敘獎(如附件二)。
三、成果如經本府免試升學輔導委員會議議決優等者(最多 5 校), 1 校可獲獎勵金新台幣貳千元整。
四、 100 學年度擴大免試入學錄取報到學生輔導及相關行政措施辦理期程如下:
(一)國中:自 100 年 4 月 11 日(免試入學報到日)至 100 年 6 月畢業日。
(二)體育高中:自 100 年 4 月 11 日(免試入學報到日)至 101 年 1 月休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