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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公告》有關「統合視導--友善校園學務工作及維護校園安全部分」【第5項】「將法治教育納入學校課程或辦理以學生為主之法治教育活動」,請下列各校於今日(2月15日)中午前再次上傳相關資料,以利承辦人核予分數。

一、經承辦人再核,下列學校上傳資料尚有誤,請於 2 月 15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將佐證資料增修及上傳完畢,檔案上傳大小上限: 64MB ,因系統格式附檔名請用 Word2003 版(doc),勿用 Word2007 版(docx),以免檔案無法開啟,紙本請留校備查。

二、資料未上傳:春日國小。

三、上傳資料有誤:宜昌國中(品德教育)。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余晨慧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37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2-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2-15 08:39:00
點閱數: 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