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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檢送101年度藝能教科書款及教科書款預算及分配數,請各校於填列前揭統計表時將預算數填入,惟100學年度上學期之支用數可不必填入。

一、本案業於 101 年 2 月 10 日府教學字第 1010024358A 號函諒達在案。
二、因預算分配數調整不易,若有因分配數不足無法撥付款項之學校,可備文向本府請領差額補助。
三、有關統計表填列之學生數可依學校實際採購數量填入,無須扣除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蔡素霞
連絡電話: 8462860#238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2-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2-17 16:15:00
點閱數: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