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下列學校主辦會計留意分區輔導學校紀錄表之傳送
一、分區輔導學校紀錄表不論有無缺失均要填送並於每月 20 日前傳送帳務科公務信箱 a3765532@hl.gov.tw
二、 1 月未傳送輔導紀錄表學校如下:
花崗國中.中正國小.秀林國中.平和國中.壽豐國中.南平中學.萬榮國中.鳳林國中(鳳仁國小輔導紀錄).光復國中.國風國中.明義國小.豐濱國中.宜昌國中.中城國小.明廉國小.自強國中.
以上學校 1 月輔導紀錄表免再送,請留意 2 月輔導紀錄表填報及傳送。
三.各主辦會計應輔導學校及輔導紀錄表表格請詳處務公告 1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