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38608

(急件)奉處長指示,請本縣所屬各級學校務必儘速對於校園內各類設備或設施逐項落實檢核、整理或改善,以維護學校校園安全,詳如說明:

一、案由:某國中學生於如廁時,因蹲式馬桶用之高架水箱掉落,傷及其頭部造成該生有腦震盪情形。

二、各校應以前述案件引以為鑑,並依據「教育部所編輯「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校安手冊網址 http://www.edu.tw/eje/publication.aspx?publication_sn=1126&pages=0)之檢核表,儘速對於校園內各類設備或設施逐項落實檢核、整理或改善,以維護學校校園安全。檢核時,若發現有影響校園安全之虞的情形時,檢核人員應立即向校長回報,校長應立即裁示相關人員做妥善之處置;若無法即時進行相關修繕或改善時,務必立即設置顯目之警示標誌與警示帶,並將影響安全的設備(含配件)或設施立即拆卸、移除或妥善做好必要的初級維護校安處置工作。
三、各校除依據部編之「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檢核表」逐項檢核外,下列事項敬請更加仔細檢視:
(一)體育器材(含遊樂設施)類
1.器材或設施使用規範是否明確張貼;
2.器材配件是否鬆動(如螺絲釘扣);
3.木質設施是否腐爛或被蟲蟻蛀食脆化之情形;
4.設施場地是否濕滑或凹凸不平;
5.設施場地環境是否有尖銳物;
6.各式板(架)或球門是否穩固(如籃板與籃架,足球門等)。

(二)水電設備或設施類
1.燈具、吊扇是否穩固;
2.開關蓋是否脫落;
3.電線是否裸露;
4.電源延長線是否過載使用;
5.電源總開關箱或設施機房是否上鎖;
6.水管破損漏水造成地面積水;
7.廁所水箱是否穩固或破損(如裂縫,配合螺絲鏽蝕,水箱鬆動)。
8.電器用品是否放置於潮濕處
9.窗型冷氣機是否妥善鎖好固定螺絲,以避免颱風之陣風吹襲造成意外。
10.電動鐵捲門之開關蓋請務上鎖,並由專人負責控管。( 101.2.17pm04 : 29 新增)

(三)專科教室(如實驗室,自然科教室)相關設備或設施:
1.實驗器材是否妥善存器;
2.易燃物品是否妥善保管(如放入特定櫃子中並上鎖)。

(四)其他類
1.書櫃是否傾斜欲倒;
2.高處看板,大型掛圖,或棚架等是否鬆動(含固定螺絲是否鏽蝕);
3.窗戶開關時是否易脫軌;
4.非水平橫拉式門扇,是否妥善設置固定設施,以免強風吹起,傷及周邊人員。
5.行逕通道(如走廊)是否濕滑或有積水情形;
6.修剪或修繕工具(如大型花剪、鐮刀,起子等)是否使用後妥善擺放與管理;
7.師生使用之桌椅是否損壞;
8.校內各項警示性標語是否妥善張貼;
9.大型枯木或樹枝是否有掉落之虞;
10.水溝蓋或陰井蓋是否鏽蝕或損壞,易造成踩空的狀況。
11.櫃上物品、電視機或其他易受碰撞或地震影響而掉落或倒下的物品,請妥善擺放,或設置必要的防滑動措施,以免機組倒下或物品掉落造成人員傷亡。
12.其他項目,請各校依校內場域狀況,自行比照前述檢核原則逐項檢核。

四、檢附「教育部所編輯「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其內有附各項檢核表),詳如附件。

五、本公告請各校列印下來,呈校長核示,備查之,修正亦同。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許傳方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2-02-1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2-20 18:06:00
點閱數: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