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有關教育部補助本縣辦理100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貧困學生午餐費申請事宜,請各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 查照。
一、請各校依規定調查需補助午餐費之學生,填妥表格於 101 年 3 月 5 日(一)下班前將相關資料(紙本)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劉育雅小姐審核彙整。
二、為配合全縣統一招標午餐業務,故將表格(附表 3-午餐供應方式之調查表)刪除,另「貧困學生名冊」已於午餐網站線上作業,今年填妥 4 種表格即可(附表 1 、附表 2 、附表 4 、附表 5)。
三、因本次補助款不撥付學校,直接由本府付款給廠商,請貴校確實填報貧困學生停伙餐數調查表(如:請假、轉出、轉入),以利期末報部核結事宜。
四、檢附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民中小學貧困學生午餐費相關表格。
五、本學期從 101 年 2 月 8 日起至 101 年 6 月 29 日止,共計 101 餐。
六、公文後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