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下列學校於3/6(二)前免備文補繳交「100年度花蓮縣縣有財產管理情形檢核表」(紙本)至承辦人
一、本案前由本府財政處以 100 年 12 月 27 日府財產字第 1000233208 號函(諒達)函知各校,請各校於 101 年 3 月 6 日前,繳交紙本資料至承辦人。
二、迄本年 3 月 1 日尚未繳交者如下:
國中部分:
光復國中、富北國中
國小部分:
明禮國小、稻香國小、豐裡國小、豐山國小、林榮國小、鳳信國小、港口國小、樂合國小、三民國小、長良國小、大禹國小、學田國小、東里國小、明里國小、秀林國小、富世國小、水源國小、文蘭國小、銅蘭國小、萬榮國小、見晴國小、紅葉國小、卓溪國小、西富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