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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檢送101年度藝能教科書款及審定本教科書款申請用表格及範例一份供參。

一、鑒於本年度教科書補助款填報系統不及修正及因應教育部補助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後,為利各校於計算不足款,故編制本表供申請教科書不足款學校使用。
二、有關各校教書預算數及分配數,因國中係由各校自行分配預算數故請洽學校會計,國小係由本府提供故請參酌預算分配表裡 4 月分配數。
三、校務系統所填報之教科書統計表仍以各校各年級學生數為主、切勿扣除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人數。
四、有關廠商開立之收據,如學校承辦人員會使用支出科目分攤表,則免請廠商分開開立收據,若否為使帳務作業方便再請廠商分別開立收據。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蔡素霞
連絡電話: 8462860#238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3-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02 16:36:00
點閱數: 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