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公告》請表列學校儘速函復或確認學校校車是否於100年度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詳如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2 月 21 日府教國字第 1010031335 號函辦理。
二、尚未函復的學校名單:和平國小(車牌: 988-WB )
三、需補正的學校:瑞穗國小尚欠車牌: 4558-SN ;立山國小 100 年度投保舊校車 WA-158
四、若公告有誤請來確認
五、上述學校請儘速於 101 年 3 月 12 日中午 12 時前填好附件確認單,俟校長核示後,傳真至教育處國教科( FAX : 03-8462782 ),俾利本府辦理退還履約保證金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