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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縣屬國中以上學校會計同仁注意,辦理101年度預算內經費收回(支出收回或預付收回),請依照說明辦理。

1.請注意-101 年度預算內經費收回(支出收回或預付收回),請填具『繳款書』繳回
2.進入花蓮縣政府財政電子化系統-規費-28 繳款書(未開立收據填寫),點選支出收回專用繳款書(學校專用)。
3.教育部版會計系統-請開立會計憑證-支出收回書(代收入傳票),分錄請參閱工作圈會議記錄。
4.提醒各位新系統新作業方式,開立任何傳票時可先參閱工作圈會議記錄及 101 年度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以避免帳務錯誤,辛苦大家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帳務科
發布者: 江秀美
連絡電話: 8227171-272
傳真號碼: 8236812
公告時間: 2012-03-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13 10:26:00
點閱數: 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