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請本縣100學年度特殊教育評鑑受評學校於5月16日前繳交自評表(7份),以利評鑑委員先行參閱!!!
一、受評單位如下:
集中式特教班類:
國中特教班組-國風、花崗、美崙、新城、鳳林、瑞穗、玉里、富里
國小特教班組-明禮、明恥、中正、中原、鑄強(含聽障班)、新城、太昌、稻香、鳳林、光復、瑞穗、玉里、富里
學前特幼班組-新城、明廉、明恥、中原、鳳林、玉里
二、自評表內容需包含學校特教服務概況(表 A~表 F )、學校特殊教育行政評鑑表及國中小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輔導評量表(含指定個案及自選個案,並於評量表封面註明)等三個部分,每類資料共需準備 7 份,以供評鑑委員先行參酌。
三、學校特殊教育行政評鑑表之「具體說明」欄位及國中小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輔導評量表之「個案需求情形及提供服務項目說明」欄位,需簡要填寫校內實際辦理情形及敘明到校評鑑時可供委員參酌之相關資料,不得僅填寫自評分數,請各校務必留意。
四、實際到校時間暫訂於 5/23 至 6/22 期間,各校受評時間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