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涯輔導》有關「國中生涯發展教育諮詢輔導表」,請各國中於101年4月底前完成學校自評部分,並於101年5月4日前逕至「本府教育處公務填報系統」填復及上傳相關資料。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4 月 18 日府教學字第 1010068004A 號函及 101 年 4 月 27 日下午「國中生涯發展教育暨適性輔導業務研習」辦理。
二、填報說明:
1.訪視日期[1]-[3],請填 1 至 3 個學校可以接受訪視的日期,請敘明【上午】或【下午】。
2.學校自評表[4],請上傳學校自評表的電子檔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