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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本府所送100學年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計畫新台幣31萬5,120元整領據及99學年校外教學成果報告書,已被教育部連續退件兩次,詳如說明。

截至目前全國計有 5 個縣市,與本縣一樣皆被退件,須再重寫 99 學年校外教學成果報告書。

教育部的做法是一定要等 99 學年校外教學成果報告書審核通過,才要收 100 學年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計畫新台幣 31 萬 5,120 元整領據,核撥經費。

目前,正努力重寫 99 學年校外教學成果報告書,冀望教育部不要再退件,讓本縣各校趕快領取 100 學年第 2 期經費。

同時也請各校暫時不要急著辦理 100 學年的核銷,本案需要確定成果報告如何撰寫,才能通過教育部的審查,等本府教育處第 3 次所重寫 99 學年的校外教學成果報告書通過後,隨即於函中敘明各校的成果報告如何撰寫,以配合教育部所要的規範格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劉適程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226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5-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5-21 16:14:00
點閱數: 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