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補助101年度上半年「充實英語教學設備實施計畫」結報注意事項,請 查照。
1.本案經費不補助人事費、一般事務費、網際網路通信費及建置書櫃。請各校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另本案資本門所購置設備應於適當位置加印或張貼「教育部 101 年度國教經費補助購置」字樣。
2.請各校於 101 年 6 月 15 日前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有資本門經費購置物品,請加附財產增加單)暨成果報告一式 2 份及電子檔一份辦理核銷,若有剩餘款請開立支票繳回。
3.本案已於 101 年 4 月 26 日府教學字第 1010072251 號函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