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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請各校於101年6月8日前線上填報花蓮縣10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認真推動校務頒授獎狀名單,請 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認真推動校務頒授獎狀實施計畫。
二、每學年度依班級數核定名額:
六班以下者二人、七班至十二班者四人、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六人、二十五班至三十六班者八人、三十七班至四十八班者十人、四十八班以上者十二人。(含幼稚園及自足式特教班)
三、請各校於 101 年 6 月 8 日前至線上填報 1552 號完成填報。
四、 100 學年度起認真推動校務獎狀不再核發空白獎狀至各校,爰請各校將獲獎教師名單先
行填報,承辦單位統一將獎狀套印後,再行發放至各校。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林香君
連絡電話: 03-8462860#212
傳真號碼: 03-8462771
公告時間: 2012-06-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6-04 1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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