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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有關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一案,請各校協助宣導所屬師生及學生家長共同配合停車熄火政策,請 查照。

一、依據本縣環保局 101 年 6 月 4 日花環空字地 1010012219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環保署已於 101 年 2 月 16 日公告「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自 101 年 3 月實施, 3-5 月為宣導期, 6 月 1 日起針對停車 3 分鐘未熄火之車主進行裁罰,請各校加強宣導所屬師生及其家長配合法令實施,以免受罰。

三、檢附「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及「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鍰法標準」供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謝志鴻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8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2-06-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6-05 1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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