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甄選101年度「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
二、職 稱:職務代理書記
三、名 額: 1 名
四、工作地點:如職缺機關
五、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歷,具特教幼教相關經歷資格者尤佳。
2.具小客車駕駛執照、自備交通工具且能自行開車。
六、工作項目內容:辦理特教幼教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七、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
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花蓮
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
八、工作時間:自進用日起至 101 年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五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 1 日止。
九、待 遇:薪點 220 薪資約 27,258 元。
十、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 101 年 6 月 13 日下午 17 : 30 分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