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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特教通報網相關作業,請相關學校依照說明段辦理。

一、請各校於期限前完成下列工作
1.完成特殊教育檢核表(請點選"我已經確認資料全部輸入完畢"後存檔)
2.申請巡迴教師輔導學校(請確實點選出勤狀況 2-6 月)
3.完成新安置學生接收(安置會議之新安置學生-綜合研判個案、重安置個案&學前新安置個案*若學生尚未入學報到得於新學年度始進行接收動作)
4.應屆畢業生之異動(請於 22 日前完成個案異動,異動後仍可調整轉銜表未來安置學校)。
二、檢核時間:101/6/22 中午 12 點將進行預先分析, 101/6/25 早上八點將進行正式分析,分析結果將登錄於花蓮縣整府教育處公務登錄系統,並列入各校及巡迴教師之特教評鑑成績計算,請各校把握時效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黃嘉皓
連絡電話: 0981936095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2-06-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6-18 08:11:00
點閱數: 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