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1年7月12日未將更新或修正後之「101年度學校校園災害防救計畫」電子檔上傳至本縣「防災教育資訊網」,影響本處辦理101年度學校災害防救計畫審查作業,詳如說明:
一、依據本府府教國字第 1010129897 號辦理。
二、本府於 101 年 6 月 11 日函文所屬各級學校(府教國字第 1010105123 號),規範各校於 101 年 6 月 20 日前至「全國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資訊管理系統」更新與修正資料,另依該系統分析學校之災害潛勢類型與等級修正「學校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並將修正版電子檔於 101 年 6 月 30 日前上傳至本縣「防災教育資訊網」(
http://schoolweb.hlc.edu.tw/web/disaster/)。
三、本處於 101 年 7 月 4 日辦理各校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審查作業,審查作業前與作業期間業務單位以處務公告或電話通知貴校儘速傳送審查文件至本縣防災教育資訊網,但貴校截至 101 年 7 月 12 日尚未完成傳檔作業,並影響本次審查作業之進行,請「國風國中、富里國中」於文到3日內函復說明。
四、檢附系統學校登入紀錄檔,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