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技藝教育》有關國中技藝教育之「100學年度第2學期經費結報」,請下列各國中及合作高中(職)儘速辦理,以利核撥下學期補助款。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6 月 21 日府教學字第 1010111837 號函(諒達)辦理。
二、相關資料尚未送達本府教育處學校如下,請儘快辦理完峻,以利核撥下半年(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補助款。
花蓮高工、中華工商、美崙國中、慈濟中學。
三、檢具表件:
(一)轄屬學校,請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格式如附件 1)。
(二)非轄屬學校,請檢具 1.經費原始支出憑證(含憑證封面)及 2.一般支付憑證檢核表(格式如附件 2)。
四、另,「100 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實施成果」,亦請各國中於 101 年 7 月 30 日前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以利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