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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校於101年8月2日中午前至教育部校安中心完成「蘇拉颱風第四號通報」點閱,並隨時注意蘇拉颱風動態,並持續加強整備工作。

蘇拉颱風過境期間,如遇有災損情形,請至教育部校安中心填報災損,並敘明相關情形。


轉載教育部校安中心「蘇拉颱風第四號通報」內容如下:

101 年 8 月 2 日 8 時 50 分
一、蘇拉颱風最新動態如下:
(一)根據最新資料顯示,第 9 號颱風(蘇拉)目前中心在花蓮東方約 20 公里之海面上,以每小時 16 公里速度,向北轉西北行進,其暴風圈已籠罩臺灣各地及澎湖地區,臺灣西半部地區風雨持續增強中,尤其嘉義以北山區雨勢將明顯轉強。
(二)受颱風影響,今( 2 )日臺灣東北部、中部以北地區及南部山區、東部山區有局部性大豪雨或超大豪雨,東部地區及南部地區有局部性豪雨或大豪雨、東南部地區有局部性大雨或豪雨發生的機率。請注意防範坍方、落石、土石流及山洪爆發,低窪地區請慎防淹水。
(三)超大豪雨地區:宜蘭縣、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
(四)大豪雨地區:基隆市、彰化縣、嘉義市。
(五)受颱風影響,臺灣各地區風浪明顯增大,請避免前往海邊活動(六)適逢大潮期間,沿海低窪地區應防海水倒灌及淹水。
二、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應謹慎防範與應變,責派專人主動掌握颱風最新動態及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所公告之重要訊息訊息,並依公告內容規定辦理各項緊急應變工作。
三、遇有災情發生時,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並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並主動向地方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與通報。
四、請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督導管制所屬學校(館所)加強防颱整備、應變,並隨時點閱本部校安中心最新消息,若有災損及停課情形,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災損通報系統」及「天然災害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本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另請針對所屬學校填報受災狀況及嚴重程度,於系統中「主政單位處理情形」欄位中註記相關指導與協處事項。

此致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本部中部辦公室
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
各縣市聯絡處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許傳方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7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2-08-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8-02 09:14:00
點閱數: 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