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1617

【特急公告】「12年國教國民中學行政主管研習」,請各國中填報新進校長、主任個人資料。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7 月 31 日臺中(一)字第 1010126675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自本年 5 月 25 日至 6 月 7 日辦理完竣,各縣(市)未參訓人員名單如附件 1 及參訓率如附件 2 ,未參訓者除因不得抗拒之因素,並經主管機關核准,一律依規定參加補訓,亦不得由他人代理,未依規定補訓者由主管機關錄案列入考核依據。補訓時間及地點另行函告。
三、 部分無輔導主任編制之學校,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視規模大小,酌設教務處、訓導處、或總務處或教導處……。」及第三項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輔導室……。」,其中所定處室,於學校不增設單位之前提下,其名稱得由學校視需要予以彈性調整。故學校仍需設有專人執行該業務,請該校實際業務執行人員參加補訓。
四、 為辦理 8 月份新進國中校長、教務主任及輔導主任研習,請貴校於 8 月 8 日前陳報 8 月份新進國中校長、教務主任及輔導主任名單(格式如附件 3 ),電子檔逕寄承辦人電子信箱(范維杰 bighead0522@yahoo.com.tw )。
五、請於備註欄註明是否參加過本縣 6 月 7 日研習
六、請於 8 月 8 日下班前完成。感恩~~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范維杰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526
傳真號碼: 03-8577524
公告時間: 2012-08-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8-07 14:28:00
點閱數: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