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民中學8月分新任行政主管研習及未參訓人員補訓」實施計畫一份,請 貴校務必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部 101 年 8 月 17 日臺中(一) 1010151904 號函辦理。
二、參訓人員請先參閱所屬縣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中校長(教務主任、輔導主任)配合事項一覽表」。
三、本次補訓研習不提供住宿,並請參訓人員於 8 月 20 日前逕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
http://www.naer.edu.tw)/「研習業務」/「網路報名」項下報名。(報名請注意補訓日期/身分別/期別,填妥研習員資料,收到審核通過 E-mail 後始完成報名手續)
四、本府同意參訓人員公差假與會。參訓者除因不得抗拒之因素,並經貴主管機關核准,一律依規定全程參與,亦不得由他人代理,未依規定研習者由本府教育處列入考核依據。
(文後諒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