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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常態編班》提醒學校寄(送)「101學年度常態編班執行成效自評表」到府,俾利彙整報部。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6 月 27 日府教學字第 1010114360 號函辦理。

二、請於 9 月 7 日(星期五)前將下列相關表件,「正本(需核章)」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國小部分:附件 1 ,國中部分:附件 2 、附件 3 、附件 4 。)

三、原截止日期為 8 月 30 日,提醒尚有辦理學校,請學校承辦人員配合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徐志宏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6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8-3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9-01 12:22:00
點閱數: 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