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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 有關「教育部獎勵各級學校聘任專任運動教練」,請案內學校於101年9月6日前檢送相關資料送教育處體健科,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8 月 14 日臺體(一)字第 1010151052 號函辦理。

二、請符美崙國中、自強國中、化仁國中、光復國中及玉里國中依需求編製資本門經費概算表(單價新臺幣 1 萬元以上之競賽裝備費及訓練器材費)。資料不齊或逾期未送審者,不予受理。

三、實施要點、申請表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曾一琇
連絡電話: 03-8462860#371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2-09-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9-06 09:36:00
點閱數: 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