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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國中小及幼兒園】101年度「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議題與相關資源工作坊 」101.9.7 於玉里國小辦理,請國小及幼兒園薦派1名教師參加。

 

學生父母離婚中,其中一方可否將學生轉學?(監護權爭議)

學生父母已離婚,無監護權之父或母可否要求在校探視?學校應注意......

101 年度「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議題與相關資源工作坊 」

您未參加本研習實在太可惜了,

講師陳淑媛法官及林秋芬心理諮商師

提供了她們遇到的實務上案例,

告訴我們應如何處理及法律上應注意事項

現在......告訴大家......一個提供諮詢服務的單位

社團法人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
地址: 973 花蓮縣吉安鄉建昌路 172 號
電話: 03-8563020
網站: http://www.hcfa.url.tw

★ 學校學生如有家庭問題,除了向本府社會處通報之外,
  可向該單位尋求協助。

★ 學校如要辦理相關教師研習,可洽該單位安排講師。

祝所有家庭都和樂安康,幸福美滿!



★ 歡迎公私立國中、國小、幼兒園、幼稚園、托兒所教師報名參加。

★ 發文字號: 101.04.09 府教學字第 1010048387 號函

★ 最後一場次請把握:

 1.地點:玉里國小二樓會議室(玉里鎮忠智路 43 號)

     玉里國小聯絡電話: 03-8882007 分機 203 王思青主任

 2.時間: 101.9.7(星期五) 上午 9:00~16:30 (課程代號: 1122300 )

 3.參與對象 每場預計共 80 人
  花蓮縣轄區幼托園所老師。
  花蓮縣轄區國中、小學老師。

 4.課程表
  
  時 間    工作坊行程           講師
  09:00-12:00 監護權等相關法律議題      陳淑媛法官
  12:00 13:30 休息
  13:30:15:30 介紹家事商談服務與資源     林秋芬/王嘉琪諮商心理師
  15:30:16:30 因應父母到校探視議題/個案討論 林秋芬/王嘉琪諮商心理師

   
二、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參加,參加人員核給 6 小時研習時數。
  
  網址: http://www5.inservice.edu.tw/index_login.aspx?U=AD

★ 學管科承辦人 梁 月 卿  電話: 8462860-232

★ 第 1 次公告時間 101.9.4 9:30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梁月卿
連絡電話: 8462860-232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9-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9-10 11:53:00
點閱數: 405